8.5 屋架


8.5.1 当屋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承载力验算:
        1 支撑系统松动失稳、变形,导致屋架倾斜,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0‰;
        2 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斜裂缝,或产生弯曲变形;
        3 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,有效载面减少达1/5及以上;
        4 屋架端节点腐朽,有效截面减少达1/5及以上;
        5 主要节点或上下弦杆连接松动失效;
        6 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,截面减少达1/5及以上。
8.5.2 当屋架下弦受拉木夹板断裂,或螺栓间剪面开裂时,可重换木夹板,其截面和所用螺栓数量均应与更换前相符(图8.5.2)。
图8.5.2 下弦两侧加夹板
1—新加木夹板
8.5.3 当屋架受拉木竖杆开裂或螺孔拉裂,采用圆钢拉杆补强时(图8.5.3),应按本标准第7章的有关规定计算。
图8.5.3 木竖杆加固
1—加固拉杆;2—木螺钉孔;3—原有木拉杆,有危险缺陷;4—原有夹板,有剪面开裂
8.5.4 屋架斜杆巾部弯曲变形,应加夹板或撑木减少斜杆的自由长度,增加其稳定性(图8.5.4)。
图8.5.4 屋架斜杆加固
1—新加撑木;2—新加夹板;3—直径12mm螺栓
8.5.5 当屋架端部节点裂缝进行局部补强时,应在附近完好部位增设木夹板,再用钢拉杆与端部抵承角钢连接,必要时可采用钢箍箍紧受剪面(图8.5.5-1、图8.5.5-2)。
图8.5.5-1 端节点局部加固
1—剪面裂缝;2—电焊;3—钢箍;4—加固木夹板
图8.5.5-2 端节点加固
1—新换方木;2—抵承填块;3—木夹板
8.5.6 当屋架上弦个别节间出现危险性断裂迹象时,可采用木夹板和螺栓连接补强(图8.5.6)。
图8.5.6 屋架上弦个别节间出现断裂迹象加固
1—危险性断裂迹象;2—木夹板加固
8.5.7 当屋架下弦用料过小而下垂开裂时,可采用钢拉杆补强(图8.5.7)。钢拉杆的断面应按计算确定,并应对下弦杆的端部型钢支承处进行局部承压验算。
图8.5.7 屋架下弦加固
1—抵承角钢;2—屋架下弦;3—钢拉杆;4—螺栓紧箍抵承角钢和下弦;5—裂缝钢箍箍紧
8.5.8 当屋架端部齿连接部分腐朽蛀蚀时,应截去腐朽部分,并应按原规格换新,采用木夹板连接。

 

条文说明
8.5.1 本条系根据历年来各地修缮实际经验和现行行业标准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JGJ125确定。其中特别应检查木屋架的下弦接头有无拉开,下弦接头木夹板螺栓孔附近有无裂缝,屋架端节点的受剪面及其附近是否开裂,屋架平面外有无侧移及支撑体系是否完整或松动。这些是房修部门在多年修缮实践中经常发现的。房屋在使用中经常有住户为搭置阁楼而拆除支撑体系,或因原设计中支撑布置不当,或施工质量不好,或上弦接头设计不妥等,都将使木屋架的空间刚度减弱,造成屋架平面外显著倾斜,使结构处于危险之中,在查勘与设计时需加以注意。
8.5.2~8.5.8 条文系根据历年常用的修缮方法制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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